法巴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之投資人通知相關事宜
一、謹通知法巴基金之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所提供投資人通知相關事宜。
二、投資人通知書說明將於下次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中增加下列敘述:
「若投資人透過金融中介機構 (銷售機構) 認購公司或基金的股份或單位,且未以個人名義登記於公司或基金名冊,當公司或基金層級發生基金淨值計算錯誤、違反投資限制或其他錯誤時,可能影響投資人應享有的賠償權利。」
三、此內容為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依據盧森堡當地法規必須新增敘述於公開說明書之事項,其因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無法確認各銷售機構可完整維護客戶交易記錄,因而無法確認投資人權利必不受影響。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