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亞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6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
一、依摩根資產管理通知,所經理之「摩根亞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東方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亞太高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新興35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東方內需機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摩根亞洲總合非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6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修正信託契約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暨增訂有關投資標的之定義範圍,謹訂113年10月21日為施行基準日。
二、除信託契約第14條外,本次信託契約相關條文修訂,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詳細內容請詳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