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本基金之董事會擬自2024年9月30日起對其部分子基金進行變更

2024年09月04日

 

一、安本基金之董事會已決議修訂基金公開說明書,擬自2024年9月30日(下稱「生效日」)起對該公司及其部分子基金進行明之變更,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關於SFDR第8條及第9條基金之更新所有第8條基金之新的最低永續投資承諾,將自生效日起實施。任何基金均無需再平衡或變更其風險概況,部分基金由於與地理及/或資產類型相關之特定挑戰,其最低永續投資承諾將較低或未變更。此外,少數基金之最低永續投資承諾不會變更,理由在於此等承諾已符合擬更新之最低承諾。

 

三、「安本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及「安本基金-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英文名稱更名。自生效日起,「Select」一詞將自基金名稱中刪除,以提升安本基金範圍之一致性。此變更業經金管會113年6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46277號函核准。

 

四、自生效日起,各基金相關股份類別所適用之最低投資金額將調降,最低持有金額亦將隨之更新。對於部分基金而言,此將導致最低持有金額增加。為免疑義,此等變更不會對現有股東產生影響。

 

五、變更股務代理人:管理機構將不再擔任該公司之股務代理人及股份登記處,並將由現任資料處理代理人International Financial Data Services Luxembourg)S.A.取代,自生效日起,該公司將取代管理機構擔任股務代理人及股份登記處。其餘資料處理代理人(SS&C Financial Services Europe Limited及SS&C Financial Services International Limited)將繼續擔任資料處理代理人。

六、受上述變更影響之股東如認為其不再符合股東之投資要求,得於 2024年9月27日最後交易時間截止前,申請買回或轉換其股份,本次修訂非屬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事項。

 

七、相關變更將反映於2024年9月30日之新版公開說明書中。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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