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環球基金將修訂公開說明書
一、宏利環球基金之董事會已決議修訂基金公開說明書,並自2024年9月30日生效。變更事項摘要如下:
(一) 強化並釐清配息股份類別之配息政策,於對公開說明書中關於配息股份類別配息政策之現有揭露進行審查後,將於生效日期對其中某些揭露予以釐清及解釋,以更有效地說明配息股份類別之既有配息政策。為免疑義,配息股份類別之既有配息政策並無變動。
(二) 自生效日起,「宏利環球基金-亞洲股票基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下稱「SFDR子基金」)之投資政策應予以強化,以符合及明確化SFDR子基金所採用之對發行人之ESG適格狀態之既有持續監控之程序。
(三) 各SFDR子基金之投資政策將予以強化,以反映,隨時間之推移,發行人於子基金選股過程中之相關ESG標準適格狀態可能發生變化,且某些於子基金購買時符合資格之發行人可能轉為不符資格。出現此種情況時,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共同副投資經理(視情況而定)得與發行人議合以進行具建設性之對話,以期於接下來之90日內改善導致其不符資格之因素。於此90日之期限內,可能會隨時或出於任何原因出售與該等發行人相關之部位。
(四) 基此,修訂之公開說明書附錄五(締約前揭露事項)中根據2022年4月6日(歐盟)2022/1288執委會規則(SFDR下之監管技術標準)與SFDR子基金相關之締約前揭露(「SFDR締約前揭露」)亦將一併更新。
(五) 其他雜項之更新。亦請注意下列雜項之更新已訂定於公開說明書,或將訂於修訂版之公開說明書:包含Christakis Partassides從董事會辭任,並自2024年2月29日起生效。
二、上述變更將反映於2024年9月版本之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次修訂非屬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事項。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