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MCO動態多元資產基金」終止於我國募集及銷售暨澳幣級別之終止相關事宜
一、謹此通知「PIMCO動態多元資產基金」(下稱「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7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49282號函核准終止於我國募集及銷售,定於民國113年9月3日(下稱「生效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
(一) 本基金將停止於國內公開銷售或募集;
(二) 本基金各級別將不再受理我國新投資人之申購;
(三) 於生效日後,除了本基金之M級類別(澳幣避險)(月收息強化股份)(下稱「澳幣級別」)之外,投資人仍可持續持有或買回本基金(除以為)之單位數,或依既有定之定期(不)定額契約投資本基金,惟不得變更扣款日期或扣款金額(包含自動加減碼)。
二、境外基金機構將於生效日終止本基金之澳幣級別。我國投資人於生效日仍持有澳幣級別者,其所持有之澳幣級別股份將依該等股份於生效日之淨資產價值以現金買回,免收任何買回費用。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