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及「摩根多元入息成長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
一、依摩根資產管理通知,所經理之「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及「摩根多元入息成長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修正信託契約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增訂係因本公司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公債期貨、利率交換及衍生自指數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謹訂113年3月5日為施行基準日。
二、除信託契約第14條外,本次信託契約相關條文修訂,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詳細內容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