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聯UBAM新興市場投資等級公司債券基金」基金名稱及投資政策變更
一、謹通知「瑞聯UBAM新興市場投資等級公司債券基金」(UBAM-EM Investment Grade Corporate Bond)變更基金中英文名稱為「瑞聯UBAM新興市場收益機會債券基金」(UBAM-EM Responsible Income Opportunities) (以下簡稱「本基金」)乙案,於112年6月2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20340148號函核准,預計自113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本基金本次主要投資目標及政策變更說明如下:
(一) 本基金變更投資目標及政策由永續金融揭露規範分類從第6條變更成第8條,有關永續金融揭露規範政策之資訊將加入於最新的公開說明書中;
(二) 本子基金將能夠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最高至淨資產之35%;
(三) 變更衍生性商品部位之風險衡量方法,由承諾法變更為絕對風險值法。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基金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將在後續更新相關說明以反映上述變動,並將配合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之時點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與投資人須知。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