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之投資政策變更及「評價日」定義變更
一、「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之投資政策進行修訂(新增本基金得投資於符合伊斯蘭教律的或有可轉換證券,但最多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的10%),並將自2024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基金之「評價日」定義變更,並將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