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盛─盧米斯賽勒斯全球機會債券基金」暫停受理新增申購交易申請

2024年01月16日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及中華民國(下同)103年11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43688號令規定辦理。

 

二、因本基金國人持有比重已超過百分之五十,自113年1月15日起(含),暫停受理本基金新增之申購申請(含單筆、定期(不)定額及轉申購轉入等交易)。投資人已申請之定期(不)定額申購,仍得依原約定條件持續扣款申購本基金,惟不得再增加扣款金額及扣款次數。

 

三、有關本基金重新開放受理申購交易之時間及相關規定,本公司將另行公告及通知。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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