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永續性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警語變更事宜
一、依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383911號令之規定辦理。
二、「景順永續性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下稱本基金)於民國112年第四季投資Rule 144A之比重達到本基金淨資產價值60%以上,因此修改本基金之警語如下。
修正前:景順永續性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修正後:景順永續性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