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徠仕(盧森堡)系列基金2023年12月公開說明書異動內容

2023年12月15日

 

一、普徠仕(盧森堡)系列基金(以下簡稱「系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將有數項變更

 

(一) 股東通知書一

 

1. 自2023年10月1日起,調降所有子基金S級別股份之最低首筆投資額。

 

2. 修訂「擔保品政策」乙節,以准許提供證券作為擔保品。

 

3. 修訂「普徠仕影響納入標準」乙節,以更新評估正面影響重要性之方法。

 

4. 自「管理公司聘用的服務提供者」乙節刪除法律顧問之資訊。

 

5. 為本公司之基金管理公司新增一名業務執行經理人。

 

6. 更新本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兼代銷商T. Rowe Price International Ltd.之註冊地址。

 

7. 更新本公司瑞士代表人First Independent Fund Services之註冊地址。

 

8. 文字之一般更新、修訂及闡明及因任何所適用之法律及規則及/或主管機關之任何其他變更。

 

(二) 股東通知書二

 

1. 自2024年2月1日起,下列基金將自永續財務揭露規範(SFDR)第6條重新被分類至第8條:

 

(1) 「普徠仕全球成長股票基金」

 

(2) 「普徠仕美國大型成長股票基金」

 

2. 自2024年2月1日起,此代表上述基金將有下列變更:

 

(1) 儘管基金將不再以永續性投資為目標,環境及/或社會特徵之推廣將透過基金之承諾,維持至少10%之投資組合價值,投資於永續性投資(如SFDR之定義)來達成。

 

(2) 歐盟分類標準下之「不造成重大損害」原則,並不適用於未遵從分類標準之投資。然而,依據SFDR,任何其他永續性投資也不得對環境或社會目標造成重大損害。

 

(3) 任何衍生性商品之使用,均旨在與基金之目標及基金「目標與投資政策」所述環境及社會特徵一致。

 

(4) 永續性指標將被用於監督及評估基金於何種程度下,實現其所推廣之環境及社會特徵。

 

(5) 基金將被歸類於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 下第8條之範疇。

 

(6) 基金之基準指標將為廣泛之市場指數,因此與基金之環境及社會特徵不一致。

 

二、此等修訂均不代表任何基金之投資策略具有重大變更。

 

三、公開說明書待日後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就變更事項再行通知。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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