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更新基金名稱後綴警語暨「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摩根基金-環球債券收益基金」投資人須知加註投資警語
一、茲因「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投資於Rule 144A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以上,其基金名稱後綴警語需加註「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如為配息級別,其後綴警語由「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變更為「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基金名稱之後綴警語變更對照表,請詳。
二、根據上開規定,境外基金投資Rule 144A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達一定比例以上者,應於投資人須知揭露實際投資Rule 144A債券之比例及加註警語,因此「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摩根基金-環球債券收益基金」之投資人須知已依主管機關規定加註投資警語,並於10月31日更新於本公司網站及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惟此二檔基金之投資政策、策略及目標均無異動。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