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法盛國際基金I境外基金舉行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
一、(盧森堡)法盛國際基金I境外基金2023年10月31日下午4:00(盧森堡時間)舉行之第一次股東特別大未達法定出席人數門檻。因此,該基金董事會敬邀您出席將於2023年12月4日下午4:00(盧森堡時間)於80, ROUTE D’ESCH, L-1470 LUXEMBOURG, GRAND-DUCHY OF LUXEMBURG舉行之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就該基金章程之修正案討論並進行表決。
二、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之議案與第一次股東特別大會之議案相同,詳細內容請參閱2023年10月17日公告內容及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召集會議通知及相關附件。
三、法定出席人數門檻與投票要件
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將有效審議這些項目(無論所代表之股本比例為何),且各決議事項應以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出席人數有效票三分之二(2/3)以上之多數決通過之,以符合盧森堡法律1915年8月10日商業公司法第450-3(2)條(經修訂)。
四、基準日
關於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之法定出席人數門檻與多數決,將在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前第五個盧森堡營業日之午夜(盧森堡時間)根據該基金已發行且流通在外的股份數決定。股東出席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與投票的權利將依該股東在基準日持有的股份數決定。
五、投票安排
若投資人對於本次會議之相關議題有任何寶貴意見,惠請投資人於2023年11月24日前回函予本公司,俾利彙整並轉寄予該公司。
六、最新章程項目之副本如有需要可供審閱,並可在該基金註冊辦公室免費取得。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