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環球基金-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更新基金名稱後方之警語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12年10月3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3839113號函規定辦理。
二、緣「安盛環球基金-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投資Rule 144A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以上,故於基金名稱後方加註投資警語,更新後之內容如下: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