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集團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

2023年11月02日

 

一、茲通知資本國際基金(CIF)更新公開說明書,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此等更新將於2023年12月1日(下稱「生效日」)或前後生效。本次更新重點說明如下:

 

(一) 採納永續金融揭露規例(SFDR)第8條的基金

 

公開說明書將更新,以反映資本集團歐元債券基金(盧森堡)將須遵守彼等投資目標的變更及額外具約束力環境及/或社會準則。

 

 

(二) 投資目標

 

資本集團新興市場完全機會基金(盧森堡)

「本基金透過主要投資於合格投資國家的發行人在其他受監管市場上市或交易之投資等級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包含公司債及主權債)、股票、混合性證券及短期票據,致力達到長期資本成長和保值且報酬波動幅度較新興市場股票為低。新興市場發行人的證券之定義為:(1)由新興市場發行人所發行;(2)主要在新興市場交易;(3)以新興市場貨幣計價;或(4)由被視為適合本基金的發行人所發行,因為他們在新興市場或預期在新興市場有顯著的經濟活動(透過資產、營收或獲利)。本基金亦可購入未上市證券,惟須遵守「一般投資指引及限制」的相關條文。」

 

(三) 投資規範

 

1. 資本集團新興市場成長基金(盧森堡)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至少90%的資產投資於新興市場股票證券。本基金最高可投資10%於非位於新興市場,但至少有75%的資產投資於新興市場,或有至少75%之總營收或獲利均係來自或預期將來自於新興市場所產出或銷售之商品或服務之發行機構證券。

此外,本基金最高可投資10%於中國的A股市場。之前,該基金只能作為輔助投資於此類工具。原先允許投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內容已經刪除。

 

2. 資本集團新視野基金(盧森堡)及資本集團新經濟基金(盧森堡)

目前,各基金正管理其投資於企業發行人的碳足跡,即最少較各基金所選的指數低30%。投資顧問依賴來自第三方提供者的碳足跡數據以持續監察基金層面的加權平均碳密度。

 

3. 我們建議由生效日起,「原則上」加權平均碳密度會低於指數30%,而非「所有時間」都符合。

 

4. 我們相信,從「所有時間」轉為「原則上」將有利於各基金,使投資顧問能夠以更有效的方式管理企業投資,同時支持降低碳足跡的目標。

 

(四) 擴展衍生性商品的運用及變更投資曝險的計算方法

 

為配合可以使用更多種衍生性商品,以下主要持有固定收益的基金將由承諾法改成相對風險值法作為投資曝險部位的計算方法。

- 資本集團全球機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盧森堡)

- 資本集團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盧森堡)

- 資本集團歐元債券基金(盧森堡)

 

二、本公司更新的公開說明書將於生效日或前後在我們的網站發佈。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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