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全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已達終止基金信託契約之條件
一、依據安聯投信通知,所經理之「安聯全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於民國112年8月9日因符合基金信託契約第2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貳億元,已達其信託契約終止之條件。
二、俟金管會核准後依相關規定進行後續清算作業程序。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