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拉丁美洲股票基金」與「摩根士丹利新興領先股票基金」之合併案
一、謹通知「摩根士丹利拉丁美洲股票基金」(下稱「消滅子基金」)與「摩根士丹利新興領先股票基金」(下稱「存續子基金」)合併,並以「摩根士丹利新興領先股票基金」為存續基金。
二、合併將於2023年10月27日(下稱「生效日」)生效;於生效日當日,將依據相關換股比率自動向消滅子基金股東發行存續子基金相關股份,以交換其所持有之消滅子基金股份。
三、消滅子基金及存續子基金之間之重大差異摘錄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 投資目標及政策
1. 消滅子基金:主要透過投資於在拉丁美洲國家註冊成立或開展大部分經濟活動之公司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以尋求以美元計算之最佳整體報酬。
2. 存續子基金:主要透過投資於新興及邊境國家(frontier countries)股本證券之集中性投資組合,包括美國存託憑證(ADRs)、全球存託憑證(GDRs)及透過中華通投資於中國A股,尋求以美元計算之長期資本增值。
(二) 綜合風險與回報指標(SRI):消滅子基金及存續子基金分別為7及6。
(三) 經理費及在台銷售股份類別之總費用比率:消滅子基金在台僅銷售A股份類別;A股份類別總費用比率主要差異為經理費,消滅子基金及存續子基金之經理費分別為1.60%及1.90%。
四、基金管理公司將負擔與合併之準備與完成有關之法律、顧問與行政成本與費用。
五、公開說明書將於生效日後更新,屆時可至基金資訊觀測站(www.fundclear.com.tw)下載。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