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以及「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更新內容相關通知
一、謹通知本公司總代理「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以及「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下稱「兩檔基金」)將從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6條(註1),重新歸類為SFDR第8條(註2),且依SFDR規定於兩檔基金的公開說明書增補文件進行額外揭露。
二、上述變更已反映於最新版本之公開說明書以及投資人須知當中。
註1. SFDR第6條:於投資決策流程中考量永續風險,評估永續性風險對資金可能產生的影響。
註2. SFDR第8條:具備以促進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等特質為產品之投資重點。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