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中國豐收平衡基金」清算作業等事宜通知
一、依據日盛投信通知,所經理之「日盛中國豐收平衡基金」於民國111年11月3日因符合基金信託契約第2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壹億元,應終止基金信託契約並進行清算。
二、相關基金清算作業之重要日期如下:
(一)受理定時(不)定額之最後申購日:111年11月28日。
(二)買回或轉申購之最後申請日:111年12月8日。
(三)最後買回日之贖回款給付日:111年12月19日。
(四)基金清算基準日:111年12月20日。
(五)最後淨值公告日:111年12月21日(公告111年12月20日淨值)。
(六)清算金額給付日:112年1月16日。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