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亞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7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事宜
依摩根投信通知,所經理之「摩根亞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大歐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新興35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新絲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東方內需機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摩根金龍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摩根新金磚五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七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20條第2項投資國外資產價值計算之資訊取得來源及取價順序等修訂內容,自111年4月11日(含)起施行。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