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基金更名
一、依統一投信通知,所經理之「統一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將「高收益債券」一詞調整為「非投資等級債券」,並配合相關函令修訂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並加註「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文字。
變更前 |
變更後 |
統一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統一中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二、基金更名基準日:民國111年5月3日。
三、基金修正信託契約前後對照表詳細情形請詳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