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併入「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基金」及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
一、依群益投信通知,所經理之「「群益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併入「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基金」,以「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基金」為存續基金,合併基準日:民國111年3月28日。
二、不同意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即日起至民國 111 年 3 月 24 日(含)止向本基金平台提出既有投資之轉換申購或贖回,自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起,消滅基金(群益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資產全部移轉於存續基金(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基金),資產移轉期間停止受理消滅基金「群益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原有受益人之交易(包含申購、買回及轉換),消滅基金(群益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原定時(不)定額投資之受益人在民國 111 年 3 月 27 日(含)前未提出終止扣款者,自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起扣款標的將自動轉扣款「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基金」。
三、投信公司相關公告及其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詳如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