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AI電動車及車聯網創新基金」與「合庫全球新興市場基金」合併通知
合庫AI電動車及車聯網創新基金(下稱存續基金)及合庫全球新興市場基金(下稱消滅基金)合併,基金合併基準日為民國(下同)111年2月22日。不同意以上合併之消滅基金投資人可於111年2月18日13時29分前辦理買回受益憑證之申請,111年2月21日起至消滅基金資產全部移轉於存續基金之日止,停止受理消滅基金買回受益憑證之申請,基金合併期間存續基金之交易均不受影響,完整內容請詳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