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遠東DWS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清算作業等事宜通知
一、依據德銀遠東投信通知,所經理之「德銀遠東DWS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於民國110年10月21日因符合基金信託契約第2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貳億元,應終止基金信託契約並進行清算。
二、德銀遠東投信將依相關規定進行基金清算相關事宜,相關日期如下:
(一)基金最後申購日:110年12月17日。
(二)基金買回申請日截止日:110年12月22日。
(三)基金清算基準日:110年12月24日。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