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幸福階梯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全球積極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十八檔基金修訂基金信託契約案
旨揭各基金修訂信託契約營業日定義及部分基金刪除基金信託契約第三條第五項後段條文或第六項規定。 前述部分基金刪除基金信託契約第三條條文,施行日期為110年9月1日。 本案各基金信託契約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及相關公告內容請詳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