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華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乙案
一、「復華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以下稱本基金)依規定於未涉及改變產品定位及基本投資方針、策略下,修改本基金之投資標的,旨揭修正內容自110年4月20日起生效。
二、另為配合實務需求,自公告日之翌日起,調降本基金之經理費率及依最新實務修正相關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款。
三、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修正之公告內容請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